全校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季节变化,学校拟对工作日上下班时间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1、自5月15日(第十三周周一)起,工作日上下班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对通勤班车发车时间进行调整,原北区至东区7:45班车调整为7:15发车,原东区至北区17:10班车调整为18:10发车。其他班车发车时间不变。
3、教师、学生上课时间及在大学路校区办公的部门上下班时间不变。
4、各有关部门服务窗口作息时间请按照最新上下班时间作相应调整。
党政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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