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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园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的通知

日期:2018-01-08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构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秩序,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促进学生文明行为的养成,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055)以及我校《学生文明行为规范》(校党学〔201726号)、《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园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治理内容

1.在校园内乱贴乱画,乱放传单广告;随意摆摊设点;公共场所抽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随意践踏草坪,攀折花木果实等

2.校园内不遵守交通规则,乱停乱驶车辆等;

3.男女生交往不得体,在校园公共场所举止过于亲昵,行为失范;

4.在教学区、食堂、学生宿舍以及其他公共区域遛、养宠物;

5.他违背公序良俗的现象。

 

二、治理时间

专项治理分两个阶段进行:

1.学院宣传动员、自查阶段(201818-开学前)

2.学校集中督查、处理阶段(201835-3月31

 

三、主要措施

1.加强宣传动员。各学院要及时将专项治理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年级、班级、宿舍,认真开展好宣传动员工作。

2.认真组织排查。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在本学期寒假放假前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宿舍内饲养宠物的行为,要求饲养人主动将饲养宠物进行妥善处置,下学期始严禁在教学区、食堂、学生宿舍以及其他公共区域遛、养宠物。

3.加强督查处理。下学期开学,学校将对校园不文明行为,特别是遛、养宠物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校园不文明行为,经教育引导仍拒不整改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4.建立长效机制。各学院要把学生文明行为养成教育作为常规工作,常抓不懈,形成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1.开展校园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事关美化育人环境、文明校园创建,是校园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

2.各学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学生手册》等规章制度,加强校规校纪、文明礼仪教育,引导学生争做文明大学生。

3.希望广大学生相互监督,积极举报。举报电话:

60632588(学生处)、60632650(团委)、60636110(保卫处)、60633110(后勤管理处)。

 

学生处 团委 保卫处 后勤管理处 文明办 

2018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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