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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3-16 作者: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精神及相关政策要求,2018年我校面向在岗教师、在读研究生、应届本科生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等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候选人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

选派类别分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一般为324个月。

2.选派计划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符合申请条件者均可申请,不受计划限制。

3.选派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4.留学单位与派出方式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可通过推选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亦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奖学金派出。

5.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岗教师、在读研究生、应届本科生。

1.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4.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2320以后出生)。

5.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6.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7.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面向在读硕士生选拔。选派学科专业领域为农业、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工业设计、航空安全保障、先进制造工程和网络工程。

 

三、选拔办法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研究生院负责申请受理工作;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审核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2.选拔程序

1)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对外联系,由学校、导师或个人名义向外方教育、科研机构申请并获取外方正式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

2)申请人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按照《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的要求执行。

3)学校选拔推荐候选人,签署学校意见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3.进度安排

1314日—16日,对符合申报条件或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在读研究生、应届本科生进行摸底统计,各单位请在16日(周五)下午16:00前提交公派研究生项目摸底情况(见附件1)。

请特别注意:对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摸底统计工作需要各院部组织专人尽快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交统计表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综合楼433房间,60633305),或电子版发至397304625@qq.com

2316日—28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过已有的国际合作高校协助有意向的申报人员联系获得国外大学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同时,完全符合条件的申办人员可以在本时段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328日—30日,经学校协助获得邀请函或入学通知书的申报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441日—8日,对所有申报人员的条件和网上报名提交的资料进行复核、国际处汇总及公示,并行文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520184-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620185月: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720186月起: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4.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4. 收取学费明细表(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5. 学习计划(外文)

6. 国外导师简历

7. 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8. 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9.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0.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1.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其它事宜

1. 申请攻读博士研究生详细申报条件与办法详见国家留学网:“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

2. 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详见国家留学网:“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研究生处  

201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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