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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我校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3-2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培养一批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层次后备人才,根据《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试行)》(校政字[2018]9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基础支持计划

201811之后进校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无须申报,直接纳入基础支持计划,符合拔尖支持计划选拔条件的可按要求直接申报拔尖支持计划。

学校鼓励201811日之前进校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加入基础支持计划,有意愿的教师由本人写出申请,经所在院部同意后可入选。

(二)拔尖支持计划

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具备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职称,全职在校工作的青年教师。学校改革发展规划重点支持的学科领域和符合学校发展要求且优势明显的前沿新兴学科领域人才优先支持,年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11日。

具体业绩条件见《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试行)》(附件1)。科研业绩要求为20151月之后取得的成果。

 

二、 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根据自己研究领域和方向,向所在院(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郑州航院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申请表》

2.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

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请表中所列举的所有业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其他反映学术水平及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院(部)评审

相关院(部)组织同行专家对申请人学术水平及能力进行评议,并提交本院(部)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须在院(部)网站首页进行为期不少于3天的公示。

(三)学校聘任

院(部)评审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于413日下班前将青年英才工程支持计划汇总表以及院(部)评审报告报人事处(东校区综合楼228室)(相关电子版发至人事处王东升OA工作便签),人事处组织签订聘任协议。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1-60632668

人事处

201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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