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1.4月5日至7日放假,共3天。
2.4月8日(星期日)上班,按4月6日(星期五)的课表上课,班车按工作日时间运行。
3.4月6日(星期五)、4月7日(星期六)班车按双休日时间运行(北校区发车时间7:00、8:00、13:30、18:00;东校区发车时间8:00、12:15、18:40、21:45)。
4.4月5日(星期四,清明节)班车按节假日时间运行(北校区发车时间8:00、16:00;东校区发车时间9:00、17:00)。
5.春季天干物燥,各单位放假前要对本单位教职员工、学生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
上一条:关于遴选2018/19年度与斯洛伐克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河南省第四届大学生书画展”作品征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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