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根据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经研究决定,组织全体处级以上干部参观河南廉政文化教育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观时间
2020年11月24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二、参加人员
全体处级以上干部
三、具体安排和要求
1.学校组织车辆统一往返,11月24日下午在综合楼前集合上车。校领导,机关党委所属部门、离退处、后勤管理处处级干部14:30出发;其他单位处级干部15:30出发,请提前10分钟乘车。
2.严格考勤纪律,原则上处级干部必须参加,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向校纪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结合疫情防控实际,近14天内从疫情风险等级中、高风险地区返郑人员,履行请假手续后可不参加。
3.各单位于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16:00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和信息(格式见附件,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李志伟OA便签)、请假人员名单和请假手续报送至纪委办公室(综合楼526室),联系人:李志伟,电话:61912610。
四、注意事项
1.所有人员要着装整齐,参观全程佩戴口罩,党员佩戴党徽。参观当天体温异常的,要及时向校纪委工作人员说明。
2.背包、照相机、矿泉水(包括任何形式的瓶装液体)、易燃易爆危险品(打火机等)以及其他与参观学习活动不相关的物品禁止带入馆内,手机需关机或静音,展厅内禁止个人拍照。
3.入馆时,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测温,按地标线间距有序进入廉政文化教育中心集结候讲,禁止个人行为。
4.展厅内禁止吸烟、大声喧哗,禁止三五成群交头接耳,禁止随意走动和不经允许脱离团组参观区域,禁止随意触碰字画等展馆区域内教育用品,禁止不跟随队伍随处滞留。
5.遵守参观纪律,尊重、服从馆内工作人员安排,保持良好秩序,树立良好形象。
校纪委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