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美化校园环境 共建美丽郑航”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校内非机动车的管理,自即日起启动为校内通行的非机动车办理通行证的登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需按照《郑州航院校区非机动车登记表》(下简称“登记表”,详见附表)的内容要求,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非机动车辆信息进行审核、登记,并免费领取通行证。(非机动车3辆以下的单位,可由教师本人填写登记表,OA提交电子版后,凭“一卡通”直接领取通行证)
2.学校根据《郑州航院校区非机动车登记表》统一编制通行证,由各单位领取后统一发放至个人,个人领到通行证后在车辆前端和后端显著位置(或其他合适显著位置)同时张贴标识。(温馨提示:张贴通行证前,需将车辆粘贴位置保持干净干燥,将背面塑料膜撕掉,正面向前张贴。)
3.办理期间不在学校及后期符合规定增加非机动车的师生,需在使用前按照登记表格式填报盖章后,到保卫处治安交通科进行登记并领取非机动车通行证。
4.2023年6月5日起,校内禁止无通行证的非机动车辆通行;6月15日起对校内无通行证的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至北门西侧;7月6日以后仍无人认领的非机动车将作为废旧车辆进行处理。
5.2023年4月26日17:30前,各单位将《郑州航院校区非机动车登记表》纸质版,由相关领导签字盖章后统一报至保卫处(联系人:郑老师、贾老师;联系电话:61912697;地点:综合楼一楼103房间,保卫处治安交通科);电子版发OA至保卫处郑赟老师。
6.每个非机动车通行证使用过程中正常损坏的,可免费更换1次。后面如需二次以上更换,需按次支付工本费。
保卫处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