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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郑州航院第四十一届春季运动会的通知

日期:2024-03-14 作者:郑州航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浏览次数:

校各单位

贯彻落实学校2024年党政工作要点提出的“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构建‘五育并举’教育体系”“探索心育、体育、美育三结合育人工作新模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校“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进师生员工身心健康,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将于20244月18—19日在龙子湖校区东运动场举行郑州航院第四十一春季运动会,现将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印发给各单位,希望认真安排,按时报名,积极组织运动员参加比赛,共同办好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20244月18日19日在龙子湖校区东运动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及组别

组:以院为单位组队参赛(留学生单独组队参赛,只计个人成绩,不计团体总分)

组:以工会各分会为单位组队参赛(比赛规程由校工会另行下发)

三、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5项):1002004008001500110米跨栏、4×100接力、4×400接力、跳远、三级跳远、实心球、足球过杆射门、足球踢远、篮球定点投篮、排球发球。

2、学生女子组(13项):100200400800100米跨栏、4×100接力、4×400接力、跳远、实心球、篮球定点投篮、原地跳绳、排球发球、排球垫球

3、混合团体项目(5项):16人×50米师生迎面接力、拔河、同心击鼓、持杆协力竞速、毛毛虫竞速跑

四、报名及参加办法

1、各单位运动员每项报名人数不得少于2人,最多限报4人;篮球定点投篮最多限报男、女各2人;排球发球、排球垫球最多限报男、女各3人;原地跳绳最多限报3人;足球射门最多限报3人;足球踢远最多限报3人;拔河每队15人(男10人、女5人);16人×50米迎面接力(学生男、女6人,教工男、女各2人);男女混合同心击鼓(由9名队员组成击鼓队员共8人其中男4、女4,抛球队员1人性别不限男女混合八人持杆协力竞速(男、女各4人);毛毛虫竞速跑每支队伍8人(男、女各4人)。

2、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拔河、团体混合项目。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

3报名形式为线上第一次预报名,线下纸质版第二次确定报名。纸质报名表须使用A4纸打印确认,并按运动员班级、姓名顺序填报,男女分开,一式两份,431700前交体育馆一层110房间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体育馆9号门),自存一份,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过时不予编排。

4、运动会赛前联席会,各学院推荐一名学院学生会体育负责人参会,地点为东体育馆三楼316会议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寇冠,电话18003857727    魏钦,电话13937118329

五、竞赛办法

1、田径项目比赛按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进行。

2、实心球、原地跳绳、篮球定点投篮、足球射门、足球踢远、排球发球、排球自垫球拔河比赛、16人×50米迎面接力、男女混合同心击鼓比赛、男女混合八人持杆协力竞速及毛毛虫竞速跑办法及规则见附件1。

3、运动员参加比赛时,必须佩戴号码(拔河比赛除外),并提交学生证身份证查验,否则不准参赛,号码由各单位按规定的号码区域自备。号码分配区域见附件2。

4、各项比赛提前20分钟开始检录,两次点名不到者,按无故弃权论处。

六、运动员资格

1、凡我校有正式学籍学生,身体健康无疾病者均可报名参加。

2 、运动员参赛时需持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备资格检查。

七、录取名次及记分奖励办法

1、单项奖:

1)男女各项均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报名不足8人(队),含8人(队)的项目取前六名,仍按9、7、6、5、4、3计分,不足六人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

2)团体项目加倍计分。其中混合团体项目男、女各计一半分

2、团体奖:

1)男、女各取团体奖前八名。

2)团体奖按各单位运动员比赛中得分多少排列,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3、破纪录加分

打破校甲组记录加10分,打破校乙组或省大学生记录加20分。

4、最佳入场式奖:

根据各队入场时表现出来的精神面貌表演展示等评定。

5、体育道德风尚奖:

根据各学院运动员精神风貌、竞赛组织、宣传稿件、观众组织、志愿者服务等方面评定

八、罚则及注意事项

1、运动员报名后,比赛不得无故弃权,否则取消该运动员已获得的其他名次,并扣该队总分1分。

2、冒名顶替者,违背体育精神,取消比赛资格和已获得的名次,双倍扣除该人(队)在该项目上获得的积分,并核减该参赛队团体总分10分,并通报批评追究该队责任。

3、凡参加比赛的学生须进行体检并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费用各参赛单位自理),身体健康者方可参赛。

4、仲裁委员会受理比赛中有关的技术问题,各队对比赛中有争议的问题,可由领队提供书面材料向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根据竞赛规则和精神做出最后裁决。


                                        郑州航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4年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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