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核定校内机动车辆信息的通知

日期:2024-03-28 作者:平安校园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由于近年来学校机构、人员发生调整,结合目前校园安全管理实际,为保障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出入教学区的各类车辆信息进行重新核定登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类车辆的核定登记要求

)内部车辆分类及信息核定流程

1.公务车:是指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公车。

2.教职工车辆:是指我校教职工个人所有车辆。每位教职工(以职工号为准)可登记两辆车,替换使用,系统设置仅限进出一辆车。车主(以行驶证为准)应为教职工本人或其配偶。

3.教职工特殊车辆:我校教职工日常使用但车主非本人及配偶的车辆,且未登记教职工车辆的,限报一辆车。(通行范围与教职工车辆相同,通行权限为1年。)须填写“教职工特殊车辆信息审批表”,经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确认、保卫处审核通过后报备、录入系统

4.信息核定流程:保卫处将各单位现有车辆注册信息通过OA发至治保主任。各单位依据本单位现有人员、车辆实际情况,逐一核对信息,进行补录或删除,并在本单位以适当形式公示。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保卫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平安校园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二)外部车辆分类及信息登记流程

1.协作人员车辆:指由校内各单位聘请的、与学校有经常性工作联系和业务往来的非我校教职工的车辆。

2.生活保障车辆:是指为学校食堂和校内商户经营范围内配送物资、食品的车辆,为学校各单位提供送货、维修、维护等服务的车辆

3.基建施工车辆:是指为学校提供基础建设服务的车辆。

4.信息核定流程:按照总量控制、必要审慎原则,各类车辆由工作联系单位重新登记,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盖单位公章,报送保卫处审核后,由平安校园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确认,按照相关条款办理。外部车辆根据分类从指定大门进出校区;通行权限为一年,到期需重新备案(外部车辆施行严格控制数量,具体情况由相关单位与保卫处共同审核确定)。

(三)学生车辆登记不予受理。

(四)《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学区机动车辆管理办法》相关内容随本通知同步更改。

二、相关要求

各单位于2024年4月18日15:00前,将以上各类车辆信息的纸质版经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保卫处治安交通科,(地点:综合楼103室治安交通科,电话:61912697);电子版请通过OA办公系统发至保卫处郑赟的工作便签。(本次登记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

经审核认定符合规定的车辆,由保卫处录入车牌管理系统,未重新核定登记的车辆信息按规定删除。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避免因未及时报送信息导致车辆无法进出校区。

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车辆信息登记有误的,要查明原因、立即纠正。

对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由校纪委依据《郑州航院党政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校党〔2016〕82号)文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车辆信息汇总表内含以下各表)

1.(单位)公务车辆信息汇总表

2.(单位)教职工车辆信息汇总表

3.(单位)教职工特殊车辆信息汇总

4.协作人员车辆信息汇总表

5.生活保障车辆信息汇总表

6.基建施工车辆信息汇总表

备注:以上各表一式两份,保卫处、报备单位各存档一份备查。



    平安校园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7



上一条:关于召开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关闭

大学路校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大学中路2号 邮政编码:450015| 龙子湖校区地址:河南郑州郑东新区文苑西路15号 邮政编码:450046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1999-2019 版权所有    | 内容管理:党委宣传部 、党政办公室    | 技术支持:信息管理中心  建议浏览器使用IE7以上版本
           

豫ICP备050024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