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为做好寒假期间学生留校工作,进一步加强留校学生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就2025年寒假学生留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可申请情况。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竞赛集中培训;参加上级组织的竞赛活动;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
(二)不可申请情况。存在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况的(如在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晚归、夜不归宿等);以往寒、暑假留校期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个人备考、备赛的;有其他不宜留校情况的。
二、时间安排
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于1月13日12:00前离校,有特殊情况需要留校的,经学院审批后提交学生处、研究生处备案,留学生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筹安排管理。
三、管理服务
(一)集中住宿。研究生宿舍安排在11号、12号、13号学生宿舍楼,留学生宿舍安排在12号学生宿舍楼留学生公寓;楼宇开闭时间为每日6:00至23:00;学生凭一卡通出入宿舍楼宇。
(二)统一管理。各学院负责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不服从住宿安排的学生,取消留校资格。
(三)有序保障。10-13号楼宇的空调、洗衣机、直饮水及洗浴正常使用,关闭图书馆、教室、商业网点等场所;用餐保障由后勤管理处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审严核。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寒假学生留校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格审核,坚持从严原则,扎实做好寒假学生留校的审批、管理工作。
(二)强化教育,严明纪律。各学院要做好留宿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好留校学生防诈防骗、实验室安全、消防、宿舍等安全管理工作,明确留校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并做好相关教育记录。
(三)以人为本,畅通信息。各学院要组织人员深入留宿学生,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发现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
校长办公室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