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就应该热辣滚烫。寒假期间,我校大学生积极深入基层、参加社会实践、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岗位中。大象新闻对我校文法学院学子罗嘉玉的寒假社会实践进行了报道。
据报道,大三学生罗嘉玉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庭(速裁庭)实习,主要负责民事纠纷矛盾审判,而当事人往往双方关系复杂、矛盾化解难度较大,这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却在这样复杂的工作环境中找到了实践的乐趣和价值。罗嘉玉对于法律和司法的理解也在几十天内突飞猛进,一桩桩复杂的诉讼案例,让她感受到了法律在理论和生活中的不同。
选择在寒假实践,是罗嘉玉对自己人生规划的一部分。在大二时,罗嘉玉在学院王娟娟教授的指导下,决定毕业后前往西藏日喀则地区(西藏自治区西南部,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定居,做一名汉藏双语律师。从家乡深圳到西藏,由经济发达之地逆行至贫瘠之地,面对身边人的争议和劝解,她则显得很平静。“人一生非要做什么的话,为什么不能去帮那些需要的人呢?”“西藏民事案件比例较大,在法院主要选择在民事审判庭实习工作,也是积累了宝贵经验。”
谈到“实践”这个词,她表示司法和法律更应该去帮助贫困人群,通过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磨炼了自己,真正锻炼和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和适应能力,对于自己而言,实践的过程也为未来工作提供了经验。“总得有人去做这个事情,锻炼实践是为了去发光,而不是被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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