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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6年度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7-26 作者: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试行办法》(豫人社事业〔2014〕2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16年度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豫人社事业[2014]2号)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可申报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条件中的各类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时间等,原则上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内取得。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单位推荐意见处,基层单位不签字盖章);

    2.《2016年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简表》(附件3)一式30份,A3纸打印;

    3.主要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

    4.正高级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申报条件中所列各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代表性著作、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推荐。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情况进行评议,提出推荐人选;经基层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主要负责人在《2016年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简表》单位推荐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整理申报人材料,每人一袋,统一报送。

   (三)材料审核。人事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四)确定拟推荐人选。由学校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评审,提出拟推荐人选,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五)结果公示。拟推荐人选确定后,学校对人选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按程序向人事处、纪委反映。

   (六)整理上报。公示期结束后,由学校将最终确定的推荐人选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单位聘用。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认定后,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有关要求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申报工作是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全校各基层单位要严格把关,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对申报人进行评议并推荐上报,材料报送地点为行政楼B412,报送日期为2016年8月27日至2016年9月9日。学校将组织人员对基层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及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推荐人选等工作。

联系电话:60632665

 

                                                  人事处

                                           2016年7月26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度我校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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