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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12-30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持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遵守纪律要求作为检验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和行动自觉。

二、严明纪律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学校党委关于推进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良好家风,杜绝“节日腐败”,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廉洁过节。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土特产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劳务费和实物等。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监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

三、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对两节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及时受理、认真核查。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校纪委         

201912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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