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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年郑州航院研招考试考点(4148) 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日期:2020-12-1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位考生: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28日进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的通知》要求,在我校考点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南校区以及与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联合培养的学生),须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现将本考点研考防疫主要要求公告如下:

(以下内容务请各位考生耐心看完,并请互相转达)

一、考前准备

1.河南健康码申领。所有考生需于考前14天提前通过支付宝搜索“豫事办”下载“河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持续关注健康码的状态,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2.个人防护。所有考生考前14天原则上不得离开郑州,减少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会,合理饮食。不接触有省外旅行居住史、境外人员接触史的人员。

3.健康申报。考前14天(12月12日)起,所有考生必须坚持每日上下午测量本人体温、如实记录健康监测情况,请登录网址http://www.heao.gov.cn/attach/202010/20201030113724_3350.pdf查看下载《河南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用A4纸单页面打印,如实填写后亲笔签名,于12月26日上午考试时交考场监考员,并主动配合考点其他防疫措施等,不准瞒报、漏报。

出现“河南健康码”非绿码、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有发热(体温≥37.3℃)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要及时诊疗和排查,并向本人所在学院如实申报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并凭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方可参加考试。

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是否可参加考试。

4.赴考准备。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赴考途中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根据需要佩戴一次性手套,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

二、集中送考接考

南校区和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考生必须统一乘坐我校送考接考专用车辆往返东校区考点(具体乘车安排由所在学院另行通知,考生也可登录郑州航院研究生处网站查看相关通知)。上车前测量体温,体温异常的考生按照相关防疫要求另行安排。考试期间所有在校学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请勿自行前往。

三、考试实施

(一)入场、候考和考试

1.考前60分钟起,考点将组织考生进行安全检查、体温检测,工作人员将对健康绿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考生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等相关证件进行核查。

2.考生沿通道分散、保持适当间隔、有序入场。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临时出现体温异常的考生,要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发热考生经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

3.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4.候考期间人员间隔1米以上,不扎堆、不聚集。

5.考生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6.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如有佩戴需要,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使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7.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按照我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快速处置。

(二)考试结束离场

1.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错峰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2.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要将考场内使用的口罩向内对折放置在座位桌上,用文具盒一角轻压,不得带出考场。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在考点内滞留。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追究相应责任。

2.本公告内容仅针对疫情防控,《考场规则》等其他事项请查阅考点发布的其他公告信息。


郑州航院研招考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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