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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2021年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02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2021年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正风肃纪工作,聚焦重要节点更严更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现就加强清明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切实扛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节前教育,认真部署清明假期疫情防控、文明祭扫和作风建设工作,将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提醒、监督,引导党员干部职工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杜绝思想疲劳、行动松懈,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二、严守纪律要求

学校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做到文明、节俭、安全、有序祭扫。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严禁借清明祭祀之机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及其他事项;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

三、强化执纪问责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发现的违反疫情防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严肃追责问责。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举报电话:(037161912610

举报信箱:zhenghangjiwei@zua.edu.cn

 

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4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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