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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第六次全体师生员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

日期:2022-04-15 作者: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2022年春季学期第次全体师生员工(含三保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测时间、地点及参检人员

 

二、责任分工

(一)龙子湖校区

1.总协调。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应参检师生员工的通知、组织和协调。责任单位:人事处、学生处、各学院、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

3.核酸检测联络、物资餐饮保障和医疗垃圾回收。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4.职工和学生志愿者的培训和安排。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校团委。

5.参检师生员工的信息统计。责任单位:校长办公室,协助单位:人事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

6.检测现场的组织、协调和消杀。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协助单位:学生处、机关党委、校团委、教务处、宣传部

7.检测点的设置和准备。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协助单位:体育与公共艺术部、图书馆、保卫处、校团委、教务处、宣传部

8.相关工作人员和车辆出入校园。责任单位:保卫处。

(二)大学路校区

核酸检测工作由大学路校区综合办公室组织开展,学生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协助。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动员,务必确保实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2.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师生员工,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并根据相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到校或到政府指定地点参检的师生员工,须自费就近检测

4.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严格执行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62号通知要求。

5.请师生员工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互相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二)精准信息统计

教职工、学生、三保人员参检信息于4月16日19:00前,电子版按原格式报送至归口部门汇总。

(三)落实责任追究

各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坚决扛稳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对于守土不担责、担责不尽责和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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