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节能减排作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举措,加快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进一步做好学校节电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节电工作宣传
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学生处、校团委等部门要加强对师生进行厉行节约宣传教育。
二、合理使用灯光照明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按需开启室内照明灯,优化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照明,坚决杜绝“无人灯”、“白昼灯”和“长明灯”。
三、明确网格管理责任
各单位承担各自办公用房及公共区域的节电责任。教务处已将教室分配至各学院使用(详见附件1)。后勤管理处牵头、物业服务公司承担一级网格节电责任;各学院承担二级网格节电责任。后勤管理处和各学院将“附件2”填报并盖章后,于11月3日前将纸质版报至校长办公室综合科(综合楼406室),电子版发送至吴佳瑶OA便签,联系电话:61913000。
四、加强督导检查
校长办公室将会同校纪委、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等部门,不定期抽查节电工作开展情况,适时通报检查结果。希望全体师生员工树牢“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的意识,厉行节约、勤俭办公,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主动成为厉行节约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校长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