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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的通知

日期:2024-06-05 作者: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处)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24年全国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落实普通高校高考安全责任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322号)要求,为了严肃高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安全,现将做好高考期间我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加强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治教育,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的宣传力度,要让每个学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准备充当“枪手”的,只要在高考前主动退出,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除学籍,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加强高考期间学生管理

今年高考,适逢端午节放假。学生在校期间,各学院要严格考勤管理,一般不允许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审核把关,并逐一确认离校学生去向。要在考试时段(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下同)点名核查,对无故未在校、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登记造册,以备核查。

假期期间,各学院要建立学生假期离校报告制度,采取灵活多样、切实有效措施,掌握每个学生假期活动情况。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督促辅导员切实履行职责,督促每名学生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段安排专人与学生本人通话联系,实时掌握考试时间内学生所处的位置和状态,并做好记录。对考试时间内无法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的,要及时弄清原因,一旦出现去向可疑、无法联系且原因不明的,要及时联系其家人或向公安部门报告,尽快查清情况,确保每个学生安全,防止学生参与替考。

坚持零报告制度,高考期间每天12:00和17:30前将情况报党委学工部(负责本科生,联系人:张艳丽,电话:0371-61912588)和党委研工部(负责研究生,联系人:杨盼盼,电话:0371-61912528),有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党委学工部(学生处)、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处)和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报告。

三、严肃追责问责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维护高考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不认真落实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党委研工部(研究生处)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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