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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6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2017-03-01 作者: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2016年,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全校新闻宣传战线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大力推进理论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等工作,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障,涌现出了一大批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发广大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党委宣传部决定,对2016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十佳网站”、“十佳官方微博(微信)”、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优秀编播人员进行表彰。现将参评条件及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     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支持新闻宣传工作,有明确的宣传工作指导方针和实施方案,有一定经费保障。

2.组织健全。建立通讯员队伍,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新闻理论和业务学习。

3.网站及新媒体建设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有专人管理,栏目设置齐全、内容充实丰富,更新及时,年度新闻宣传类稿件更新率高。

4.新闻报道准确、及时、有效。新闻稿件数量多、层次高。

5.因网络舆情消极应对或推诿、对学校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二、“十佳网站”参评条件

1.有规范的网站管理、审核制度,有专人负责日常维护,有单位领导负责审核把关。

2.网站内容丰富,主题明确,特色鲜明,健康向上;更新准确、真实、及时,网站数据具有良好的一致性、规范性和共享性。

3.栏目设计合理、健全,导航明确,链接无误,集信息交流、管理服务、资源共享等多种功能为一体,成为本单位的综合性网络应用平台,真正将其“窗口”作用发挥好。

4.页面设计庄重大方,布局结构合理,合理运用多种媒介,视觉效果良好。

5.积极配合学校网站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栏目内容和信息数据。

 

三、“十佳官方微博(微信)”参评条件

1.微博微信账号必须通过合法认证。校属各单位、群团及学生组织开办的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均可参评(由归属单位统一报送)。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不参评。

2.有规范的管理、审核制度,有专人负责日常维护,有单位领导负责审核把关。

3.平台运营应具有连续性和可持续性,在内容创造、平台搭建、活动运营、技术创新、文化传播、服务师生校友等方面富有特色和成效。

4.能够定时更新内容,粉丝数量较多,有较高的转发量及浏览量、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

5.积极与学校官方微博、官方微信互动沟通并做出支持和贡献,推动全校新媒体整体影响力提升。

 

四、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优秀编播人员参评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新闻理论,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策划和撰写新闻的能力突出。

2.文字或视频作品质量高,采用率高。

3.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参评范围为全体教工,优秀通讯员、优秀编播人员参评范围为全体在册学生。

4.个人奖项申报,应突出个人及其指导团队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方面的舆论引导作用,以及对学校学校网站、校报、广播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的支持和贡献。

5. 申报集体奖的单位或平台,均可推荐1名教师或学生申报个人奖项。新闻中心郑航之声、新媒体工作室、大学生记者团成员等校媒学生记者,在作品采集、活动策划、技术创新、平台维护等方面,对学校官方媒体平台做出特别贡献者,推荐优秀骨干申报个人奖项,不占用所在学院申报指标;其他学生宣传骨干由所在学院或平台归属单位报名参评。

 

五、评选办法及注意事项

1.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撰写自评小结,重点说明本单位的新闻宣传主要成绩、突出贡献、特色和创新之处;积极推荐优秀教师和优秀学生骨干。

2.申报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十佳网站”面向全校各处级单位网站,分教学院部、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三类评选;提供申报表2份,并将有关实证材料(各级媒体刊发的新闻宣传作品统计表等)一并报送。

3.申报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优秀通讯员、优秀编播人员,提供申报表及实证材料各1份。由党委宣传部组织评选。

4.及时将评选结果在校园媒体上公布,接受师生评议和监督,并最终确定优秀名单。对获奖的2016年度新闻宣传优秀集体及个人,均颁发获奖证书,发放奖品。

5.所有申报表格和材料须经所属单位领导审查签字后,加盖公章,于2017361200之前送交党委宣传部(东校区综合楼548),同时报送电子版。

 

党委宣传部

201731

 

附件1:申报表.doc

附件2:2016年度宣传报道工作量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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