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1、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4月2日、4月3日正常双休,有课的师生正常上课。
2、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班车按双休日时间运行(北校区发车时间7:00、8:00、13:30、18:00;东校区发车时间8:00、12:15、18:40、21:45)。4月4日班车按节假日时间运行(北校区发车时间8:00、16:00;东校区发车时间9:00、17:00)。
3、春季天干物燥,各单位放假前要对本单位教职员工、学生开展防火安全教育,促使大家提高防火意识,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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