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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6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6-03-23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校各分校:

根据“关于印发《郑州航院党校入党培训课教学大纲》的通知”(校党校〔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班(第56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分中级培训和高级培训两阶段进行。中级培训在校党校的指导下,由分党校负责组织,培训对象为重点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把关,原则上应推荐拟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培训,名额参照2015年党员发展指标,结合党员发展计划自行掌握。学员名单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高级培训由校党校负责组织,培训对象为经过中级培训的教职工、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含研究生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中级培训:3月下旬至4月中旬。

高级培训:4月下旬至5月上旬。

 

三、培训地点

中级培训:东校区、南校区,具体地点由各分校自定。

高级培训:东校区、南校区,具体地点由党校办公室在开办方案中公布。

 

四、培训内容

中级培训安排10课时的集中理论教学,内容包括:党的光辉历程、党的性质、宗旨及指导思想、党的最高理想和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发展党员的程序和手续、争取早日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等。高级培训安排6-8课时的集中理论教学,内容包括: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纪律、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党内重要法规解读以及围绕当前重大理论问题、政治问题、中央领导重要讲话的学习辅导报告等。

 

五、有关要求

1、各分校在校党校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按照“统一培训要求,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培训教材,统一结业考试,统一结业证”的原则开展培训。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328前将参训学员名单(盖章)报送党校办公室,并指明一名负责人负责培训期间的学员管理和联系,同时将学员名单电子稿发至党委组织部信箱zzb@zzia.edu.cn。党校办公室根据各分校学员人数协商确定开班方案。其中南校区的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统一由国际学院分党校组织培训,其他分党校应积极配合,将相关学员名单同时报送党校办公室及国际学院分党校。

3、各分党校根据“关于印发《郑州航院党校入党培训课教学大纲》的通知(校党校〔2016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期培训班教学计划,报送学校党校办公室审批后组织实施。校党校统一发放《入党教材》,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校党校将根据各分党校教学计划和具体教学情况计算课酬。需聘请其他院系党课兼职教师上课的,由各分校直接与教师所在院系联系确定。

4、参加党校培训的学员,要自觉遵守党校有关规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申请,经班主任审批。凡旷课一次或缺课达两次及其以上者,取消参加结业考试资格。

5、结业考试于高级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形式由各分党校自行确定。考试合格者准予结业,由学校党校统一核发结业证书。

特此通知。

                               郑州航院党校

                               201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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