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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3-15 作者: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留学基金委要求,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2016年第一批选拔工作现已在我校展开。为了保质保量地做好本次选拔工作,现就该项目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拔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办法开展选派工作。根据学校人才队伍以及学科建设实际需要,重点支持各级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及交叉学科,统筹兼顾薄弱学科;重点支持依托教学研究、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派,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成梯队、分批次出国开展学术交流,支持选派实验骨干技术人员、双语教师出国研修。主要采取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的方式。拟选派人员的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各单位应按照《2016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以下简称《2016年选派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培养规划,对申请人员的资格及专业基础、工作业绩、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研修计划等严格把关,通过单位评审后向学校推荐。

 

二、选派计划

2016年第一批学校选拔名额为5人。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选拔条件

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通知执行,具体要求见留学基金委网站“2016年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381)。主要有:

1、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岁,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我校要求需来校工作3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方可申请;出国留学人员回校后再次申请,必须回校工作5年及以上。

2、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符合规定的条件。

3、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工作满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不得申请。

 

四、时间及报送材料要求

1、学校全年分两批选拔。第一批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420,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结果5月份公布,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为20166月起,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1231日。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申请人员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2、请各单位在325日前将第一批申报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主要包括:《2016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报名统计表》(电子版),《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4份),外方合作者简历,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外语水平证明、国外单位正式邀请函复印件、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科研成果清单等(http://www.csc.edu.cn/article/385)。

3、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统一组织网上报名。

4、联系人:岳婧雅,联系电话:60632665,邮箱:jingya_jasmine@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请点击附件下载)

12016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报名统计表

2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人事处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1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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