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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7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日期:2018-03-15 作者: 浏览次数:

学校各单位:

 

2017年,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全校新闻宣传战线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理论宣传与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宣传、信息公开、舆论引导等工作,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思想保障。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2018年宣传报道工作,党委宣传部决定,对2017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新闻宣传工作,有明确的宣传工作指导方针和实施方案,有一定经费保障。

2.组织健全。建立通讯员队伍,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新闻理论和业务学习。

3.管理规范。网站及新媒体建设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有专人管理,栏目设置齐全、内容充实丰富,更新及时,年度新闻宣传类稿件更新率高。

4.宣传高效。新闻报道准确、及时、有效,稿件数量多、层次高。

5. 因网络舆情消极应对或推诿、对学校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二、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理论素养高。热爱新闻宣传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新闻理论。

2.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策划和撰写新闻的能力突出。文字或影像作品质量高,采用率高。

3.推荐范围为全体教工和全体在册学生。

 

三、评选办法及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填写“宣传报道工作量统计表”“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实事求是逐项填报。党委宣传部在参照参评条件的基础上,综合各申报单位宣传报道工作量及其他主要成绩、媒体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典型经验或特色贡献、参评最美郑航人情况评选出“十佳新闻宣传单位”。

2.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和优秀学生骨干,填报“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共评选80名先进个人。申报先进集体的单位,均可在自行评比的基础上,推荐1名教师和1名学生作为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新闻中心郑航之声、新媒体工作室、大学生记者团成员等校媒记者,对学校官方媒体平台做出突出贡献者,由党委宣传部根据日常工作考核推荐,不占用所在单位推荐指标。

3.对获奖的先进集体及个人,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4.所有材料经所属单位核实、签字盖章后,于320日之前,将纸质统计表和实证材料(各11份)交宣传部宣传科(综合楼548),电子版发至宣传部李绍巍工作便签。

 

党委宣传部  

20183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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