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图书馆第二报告厅座无虚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走进我校,将一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件的二审在我校公开开庭审理,我校师生旁听了此次庭审。
据了解,这一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可追溯至2008年。2017年郑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双方均不服从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当日的二审庭审中,双方当事人进行陈述,律师进行辩论。庭审征求原告及被告意见后宣告,双方庭后补交证据,进行庭外调解,庭审结束。
“法律不仅仅是用来解决纠纷的,更为重要的是要起到事先预防的功能,‘法庭进校园’是宣传法律的一种形式,让在校大学生能够学习法律、认识法律、按照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法学院院长邢培泉认为,本次“法庭进校园活动”让在校大学生近距离接触庭审现场,有助于加强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传授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大学生的需求,法学专业的学生不仅需要理论和思维的培训,更需要提升法律的实务能力,而‘法庭进校园’活动则提供了让学生近距离接触真实案例,感受法律真实的机会。”
“‘法庭进校园’,让学生置身于庭审的真实情景中,更直观感受庭审过程,体会法律的威严、感受法律的意义。”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王薇说,“这种方式更为突显法律知识的应用性,让学生自己去感受法律,从而获得新的认知。”
“法庭进校园”是法学院“法律文化月”系列活动之一。在此之前,法学院还举办了法律讲坛、法律电影展、法律英语翻译大赛、法律知识竞赛、现场说法大赛、法律知识PPT大赛、心中的宪法主题演讲比赛、邀请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来校进行法律咨询、开展学术沙龙等一系列特色活动,让法律更加生动形象地展示在师生面前。
“让郑航的学生都能够有机会去感受法庭的庄严和魅力,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这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让法律常态化,让法治的力量深入人心,用实际行动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邢培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