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上级对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大局,经研究,决定6月下旬至7月初,开展校园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建设及安全稳定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牢固树立以师生为中心的安全发展思想,有效管控各类安全稳定风险,全面整改隐患、化解矛盾,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稳定事故(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安排
成立专项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包括: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党委教师工作部、机关党委、校工会、校团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信息管理中心、创新创业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大学路校区综合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学院(部)书记。
该项工作分为各单位自查和学校现场检查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各单位自行组织自查
2023年6月10日-6月16日,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郑州航院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潜在风险管控参照清单》(附件5)认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积极整改到位,填写检查记录;并于6月17日前将《消防安全排查对照表》(附件2)、《消防安全检查总结表》(附件3)、《各类安全隐患自查整改表》(附件4)提交至综合楼103房间,保卫处综合科黄雪松老师处;电子版同时发至保卫处柳科老师OA便签。
各二级学院党委负责管理范围内学生宿舍(全覆盖)、办公室等区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其他二级党组织、单位牵头负责主管业务领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二)第二阶段:现场督查检查
成立七个专项督查检查组(具体安排见附件1),分工对全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时间为6月19日至6月25日;各专项督查检查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时间,各组现场督查检查情况要形成总结材料,提交材料日期为6月27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安全稳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建立工作专班,完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靠前指挥,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力戒形式主义。要切实做到真查真治,不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对不放心的地方和环节加大工作力度,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要通过排查整治,从源头上排查出各类风险隐患,彻底整治各类安全稳定隐患和问题,不断提升全校的安全稳定工作管理水平,实现本质安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专项检查组要当即通知被检查单位,提醒及时整改。
(三)压实压紧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属地(区域)管理和监管责任,形成层层负责、岗岗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按期提交总结报告。各单位和专项检查组负责人指定专人,分别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将安全检查总结报告和检查记录表纸质版交至综合楼103房间,保卫处综合科黄雪松老师处(总结报告和检查记录表模板见附件1);电子版同时发至保卫处柳科老师OA便签。
(五)在全校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上,以保卫处为主体组织全校公共区域消防专用设备检查。
平安校园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