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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明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通知

日期:2020-01-28 作者: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省委省政府、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力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全校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校党委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坚守岗位职责,发扬斗争精神,确保防控工作令行禁止。

二、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全校各单位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有力有效遏制疫情,切实做到负责、守责、尽责。各职能部门要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工作,做到科学防控、有力处置。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值班值守,履职尽责,确保上级部署的疫情防控任务第一时间得到落实。全校教职工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准离开本地,一律不准串门拜年,一律不准组织聚餐,一律不准参与聚会,造成较坏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并通报曝光。

三、严肃追责问责,严查顶风违纪行为

全校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抓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落实。校纪委将严肃查处以下行为: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校党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二是制造、传播谣言或歪曲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三是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四是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行为;五是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通讯不畅、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行动迟缓、贻误工作等行为;六是干扰卫生部门和医疗、疾病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以及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干扰有关机关依法履行公务的行为。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以最严明的纪律推动责任落实到位,为坚决做好防控工作提供最坚强、最有力的纪律保障。

 

校纪委          

20201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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